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劳动保护用品
招标公告
内蒙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以下称“招标人”)委托,对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劳动保护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
1. 招标条件
项目概况:2017年劳动保护用品项目
资金到位或资金来源落实情况: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的说明:已具备
2. 招标内容:
编
招标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2017年劳动保护用品项目
招标实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力资源;
(5)参加采购活动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工商机构列到经营异常名录;
(6)在检察机关的行贿犯罪档案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8)没有列入最新的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内蒙古超高压供电局不良行为暂停投标供应商、承包商、服务商名单;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代表、签约代表必须为同一人且为投标企业正式职工;
(11)如该产品属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资格预审范围,则投标人须提供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复印件;
(12)制造商是对标段(包)内主要份额物资的制造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的专业资质要求:
(1)投标人实收资本均不少于300万元。【提供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次招标的全部内容的经营;
(3)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内容的相关业绩,提供业绩不少于三份。(投标人提供的销售业绩需要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所对应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通知书,并提供购销发票。合同请提供合同封面、供货数量清单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中标通知书或者成交通知书及购销发票请提供复印件及数量清单);
(4)接受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如为经销商,则必须具有经销渠道及能力,应出具经销承诺书;如为代理商,应提供相应代理文件;经销代理范围必须与所投标的物相符(提供原件)。
(5)如所投产品需具有强制认证证书或经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试验报告,则应提供(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不可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7年11月2日~11月8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2:30~5:00 (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出售
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便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
(5)相应的检验报告;
(6)代理商经销授权书;
(7)资格要求的其他内容。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5.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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