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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乐市经济开发区经十六路(兴工街)道路排水、绿化亮化工程监理(二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监理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诚实信用,未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企业无失信行为,对有失信行为及被执行的投标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开标时提供)
4、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同时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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