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 吉林石化公司二乙胺已由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采购2018年二乙胺,适用于丙酮氰醇装置反应单元,作为催化剂。 2.招标范围:二乙胺,280吨。 3.技术要求: 详见技术附件(技术规格书)。 4.交货期: 2018年1月至12月按买方书面通知,分批到货。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 2. 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 3. 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 4.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 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6.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包装物不回收。 10. 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进行检验分析,标的物检验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 11.投标人需提供标的物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要完整体现物资外观, 清晰体现产品标识。一张照片能清晰体现物资外观的,提供一张即可;一张照片不能完整体现物资外观的,可适当增加至2-3张。 12.本次投标产品为使用单位代储代销产品,签订2018年代储代销协议,按买方工厂实际用量结算。 13.业绩要求: 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始时间 2017-11-04 08:00:00至 截止时间:2017-11-10 23:59:59(北京时间)。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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