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经上级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宝泉岭电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宝泉岭电业局视频会议改造工程物资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编号:THWZ-2017-20110
2.2货物名称详见“附表:货物需求一览表”
2.3交货地点:宝泉岭电业局
2.4交 货 期:合同签订日期起始20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并可正常使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货物和服务的企业,且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销售业绩。
3.4投标人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
3.5投标人在国内货物采购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采购人或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7除上述对投标人的要求外,技术规范中针对本项目的投标人所提的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整体分包行为的投标。
3.9若投标人为生产制造型企业则必须提供产品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3.10若投标人为销售代理型企业则必须提供生产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且一个生产企业只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出现重复授权,以优先报名者为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4日至2017年11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报名。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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