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招标公告
招标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CWEME-1711-HB024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河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
2、工程规模:马头热电。
3、建设地点:河北。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马头热电分公司液氨主要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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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标编号 |
设备名称 |
招标数量 |
交货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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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WEME-1711-HB024 |
液氨 |
4689吨(暂估) |
车板交货 |
5、交货期:合同签订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6、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有具有一般纳税人证明;
6.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
6.3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6.4本标段允许经销商、代理商和生产商投标,承担运输的单位须具有《危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件(提供扫描件)。经销商、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本标段标的物的经营许可资质,营业范围包含标的物的经营。并具有液氨供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联系人、联系电话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代理商还须具有生产商在有效期内的授权;经销商还须具有和生产商关联的相关证明文件(如合作框架协议)和具有相应经销能力、资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近年的供货业绩)。生产商、其相关联的经销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投标。生产商、经销商所关联的生产商、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产品生产厂家必须具备生产经营化肥的能力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营业执照)。
6.5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02日至2017年11月13日17:00(其中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需要5日左右,含材料准备、邮寄办理及CA证书电子钥匙寄回时间。请妥善考虑安排办理时间,逾期系统将不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费不退,后果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