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委托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委托项目(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7-11-06019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厂区公共秩序维护服务委托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华能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范围为:厂区、扩建场地(包括租地范围)、施工生活区及厂区周边范围的公共秩序维护服务,服务面积约2900亩,共22个保安岗哨。到岗人员按照甲方实际工作安排到岗。
1.3服务期限
暂定2018年1月16日至2020年1月15日(按两年服务期限招标,合同一年签订一次,上一年度履约情况不符合技术要求,可不续签合同)。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无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 同一标段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资格专项条款
2.2.1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等;
2.2.2投标人近五年(指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执行为准)应具有3项类似业绩且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2.2.3投标人近三年在华能集团投标活动中没有发生违反招投标法的投标行为,没有业绩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7年11月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1日17:00止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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