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兴电厂 2018~2019年脱硫及脱硝CEMS系统运维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范围:
1.1项目概况
工程地点:浙江省长兴县华能长兴电厂。
工程内容: 2018~2019年脱硫及脱硝CEMS系统运维。
1.2项目范围
1.2.1华能长兴电厂1号、2号机组脱硫及脱硝CEMS的所有设备及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分析仪、热式流量计、含尘量表计和探头及其附件、采样探头、采样泵、加热器、蠕动泵、伴热管、冷凝器、电磁阀、继电器、隔离器、温控仪、流量计、小型PLC、报警面板、操作按钮等配件,还包括上述设备的所有连接电缆、接线、取样管路、取样装置、控制柜、接线盒等,并包含两套数采仪系统。1号、2号机组烟气环保监测数采仪包含采集、转换、隔离模块,数采仪输入输出接口、数据采集仪、数据采集软件,还包括上述设备的所有连接电缆、接线、控制柜、接线盒等。
1.2.2 投标人设备接口范围具体为:以CEMS信号送给脱硫、脱硝DCS的输出端子排为界,CEMS系统输出至DCS端子排的进线端属外包维护范围(属投标人);CEMS送至环保部门的数据监测系统归投标人。1号、2号机组烟气环保监测数采仪输入接口、数采仪、数采仪输出至环保均归投标人。包含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3.0版平台的数据处理。包含招标人的总量刷卡排污系统的维护。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6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的不良记录。
2.1.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2.1.10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申请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申请人。
2.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2资格专项条款:
2.2.1投标人注册资本金具有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自2014年以来未遭到环保部门处罚,并提供书面承诺文件。
2.2.2投标人至少有一项及以上省调火电机组的脱硫及脱硝CEMS系统检修维护工程经验和业绩,且在生产运营中未发现重大的维护质量问题,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业主签章的证明文件。投标人须具备浙江省刷卡排污系统维护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或业主签章的证明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3日9:00起至2017 年11月9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模块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2017年11月3日9:00起至2017 年11月9日17:00止)通过电汇或网银的形式向以下账户支付标书费,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通过下载招标文件,汇款信息如下: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申请人登陆成功后,点击“投标管理-->文件下载”,在页面右侧须先点击确认下载后方可查看并下载招标文件。点击文件名称,选择“另存为”,存到本机上即可。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3.5.4招标文件费: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