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沙角A电厂粤电集团安全体感中心“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建设项目(第二次)(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0612-1740A2280566 日 期:2017年11月6日 1、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沙角A电厂(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沙角A电厂粤电集团安全体感中心“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建设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沙角A电厂坐落在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境内,濒临珠江口,正处于广州市、深圳市和珠海市之间。1984年,沙角A电厂动工建设,于1987年4月21日实现首台机组投产发电,至2014年底为止,共有3台210MW和2台330MW机组,总装机容量1290MW。 粤电集团安全体感中心“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建设地点位于虎门新园中区原小学院内,实训中心由首层操场(约600平米露天空间)以及一栋6层建筑物(每层分东西两翼,室内空间约700平方米)组成。“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设置在安全体感中心二楼东翼,因该楼为旧楼,现需要对“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现有场地进行装修改造。 2.2项目范围 粤电集团安全体感中心“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项目地点位于虎门新园中区原小学院内,“PPE及安全工器具模块”设置在安全体感中心二楼东翼,包含往围墙新扩建的场地,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详见本项目的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本项目计划实施为实施工期为45日历天。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需包含电力设备或电力实训设备生产、研发的经营项目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 3) 投标单位需为生产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或者型式试验报告; 5)投标人需至少具备1个或以上近三年同类或类似项目已完业绩,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包括其分包商)在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也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况出现;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公告日期: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3日。 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2017年11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如果用快递的方式,以招标公司快递签收时间为准)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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