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采购人为南京南瑞集团公司,并委托为采购代理机构。南瑞集团江宁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维保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备注 1 南瑞集团江宁基地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维保项目 1 项 详见技术规范书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3.1.1应答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2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采购项目采购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应答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的; (5)被招应答活动政府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8)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应答人互相串通行为的。 3.2应答人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1)应答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财务报表或资信证明。(提供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10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至少提供一份类似项目业绩合同。(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应答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应答; (5)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的采购中同时应答。 (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未被认定有拖欠劳务工资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欺诈行为、商业贿赂等腐败行为并在处罚期内;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17年11月6日起至2017年11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7时(北京时间,下同)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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