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饶阳县饶阳镇东支沃村村民委员会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要求; 2、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人报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资料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一套留存。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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