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毕节市公-安局物业管理采购项目(二次)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毕节市公-安局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及场所的使用管理及日常维修维护、场地保洁服务、公共秩序维护和停车场秩序维护、日常安全巡查服务、绿化服务、会务服务(含餐厅接待) 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① 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材料(经合法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或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派驻的物业主管1名及以上,具有物业专业培训机构或职业培训协会颁发的物业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并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2017年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④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纳税证明和至少10人的2017年5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11-06 08:30:00至2017-11-10 17:30: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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