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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政储出[2011]61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兼交通设施项目主体工程变形观测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1、杭政储出【2011】61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兼交通设施项目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杭发改变备【2014】9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

1、杭政储出【2011】61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兼交通设施项目经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杭发改变备【2014】9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并已列为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现决定对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变形观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测量观测单位。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自筹。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杭政储出【2011】61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兼交通设施项目用地面积为13731 ㎡,总建筑面积为119657㎡,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72860.38 ㎡(含公交首末站2000㎡);地下建筑面积为46796.56 ㎡(地下四层)。总投资约为122970 万元人民币。建设地址位于杭州市钱江新城,东至杭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湖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南至规划一号支路,西至姚江路,北至秋涛路。 2.2 本次招标范围:杭政储出【2011】61号地块商业金融业用房兼交通设施项目的主体工程(1#、2#、3#楼)变形观测及其相关服务工作内容。 2.3变形观测精度要求,按照《工程测量规范》中二等水准测量技术要求施测。 3、服务周期:自中标人与委托人正式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成后观测基本结束。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须具有工程测量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且自2014年11月06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完成过单个合同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的工程测量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院出具的自2014年11月6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原件(如成立不足三年,以成立之日开始)。 5.3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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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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