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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绍兴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授权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采购条件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人

1.采购条件

本(批)采购项目单位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采购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绍兴供电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报名、竞争性谈判采购。 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就本(批)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应答文件。 2.采购范围 分标编号及货物名称见下表,具体采购范围详见附件1“货物清单”。 序号 项目工程名称 单体项目 分包情况 竞谈保证金 (万元) 招标控制价(万元) 备注 标1 国网绍兴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授权采购项目 国网绍兴供电公司2017年第四批授权采购五金件项目 包1 1 单价 单价报价 采购人提供清单及各项的单价控制价,若应答报价有一项超控制价,则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供货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3.1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需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产品范围涵盖同一包内所有物资的全部规格和型号。 (3)具备采购人要求的货物配送范围内的配送能力。 (4)具备完善的信息系统及与其他系统对接的能力。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应具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 (7)近三年内(以采购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 (8)近三年内(以采购截止日计算)在国内货物招应答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采购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货物采购标包中同时参与的; c、被责令停业的; d、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e、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f、近三年内(以采购截止日计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整改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 供应商及其应答产品须满足相应采购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具体资质业绩详见附件3《专用资质业绩要求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供应商要求 注册资本金 备注 1 五金件 具有销售资质 500万 4、采购截止时间及应答文件递交:所有的应答文件须于2017年 11月15 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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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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