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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五批工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FWZ-ZB-GWSNDL17-051.招标条件本(批)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

招标编号:FWZ-ZB-GWSNDL17-05

1.招标条件 本(批)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2017年第五批工程、服务招标采购项目的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一览表》。 3.服务期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1:《一览表》。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若招标文件其它部分出现投标人资格要求,以本公告为准。 4.1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9)投标人需提供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10)本次招标除保险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设计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施工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监理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其他服务项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招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7)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或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与查询告知函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查询告知函打印件,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出具日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两个月内)前三年。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查询期限为投标人成立之日起至告知函出具之日止。查询内容至少涵盖单位名称及法定代表人,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4.3投标人及其投标的服务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件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一览表》。 4.4安全质量要求 设计项目: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设计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110kV及以上基建施工项目:不发生六级及以上人身事件;不发生因工程建设引起的五级及以上电网及设备事件;不发生五级及以上施工机械设备事件;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交通事故;不发生对公司造成影响的安全稳定事件。 其他施工项目: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自开标日前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监理项目:自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较大人身死亡事故或特大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或重大质量事故,三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监理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 其他服务项目:自开标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开标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1年内未发生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5报价及税率 本批次涉及的投标报价均为含税报价,税率按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5.评标办法 5.1采用综合评估法,分技术、价格、商务三个部分分别进行量化评审,每个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并按权重合计计算最终量化评审得分。 项目类别 权重设置(%) 技术 价格 商务 设计 40 50 10 施工(金额报价) 30 60 10 施工(比例报价) 40 50 10 监理 80 10 10 服务(脑力类)(标12;标13;标14(包001-包034;包039-包053);标16(包001、包002、包005、包008-包010、包012、包014、包017、包018、包022-包027、包029-包032、包034-包036、包046);标17;标19;标20(包002-包004、包009、包010、包015-包017、包021-包041、包043-包045)) 70 15 15 服务(其他类)(标14(包035-包038);标15;标16(包003、包004、包006、包007、包011、包013、包015、包016、包019-包021、包028、包033、包037-包045);标18;标20(包001、包005-包008、包011-包014、包018-包020、包042)) 40 50 10 5.2本批次设计(金额报价)类项目及施工(金额报价)类项目价格评审办法采用算数平均价下浮法,具体计算方法见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其中,基准价下浮系数C值由投标人代表在监察人员监督下在开标现场随机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于开标结束后两小时内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公示抽取结果。抽取范围如下表: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参数 C值抽取范围 n1 n2 1 设计(金额报价) [-10,0](含本数) 1 1.2 2 电网基建施工(金额报价) [-5,0](含本数) 1 1.2 3 其他施工(金额报价) [-5,0](含本数) 1 1.2 注:招标文件其它章节中基准价下浮系数C值抽取范围与本表有冲突的,均以此为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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