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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批非物资(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批非物资(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1. 谈判条件 本批次谈判全部谈判项目均已批准建设,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2017年第五批非物资(服务)竞争性谈判

采购公告 1. 谈判条件 本批次谈判全部谈判项目均已批准建设,采购人为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为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人代表为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得到落实。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本批次全部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 本批次谈判全部项目概况及谈判要求: 2.1项目概况 《详见项目概况及分包附表》 2.2、受邀单位资格业绩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包含招标内容,近三年具有类似3项业绩,并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以投标截止日计算) 3. 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本次竞争性谈判,如有意参加者,请于2017年11月06日至2017年11月08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购买采购文件。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文件每包售价:100元/本(包),售出不退。 3.2应答人在递交《应答文件》前,应提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市内为转帐,外地为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少于投标总价的2%。 投标保证金转出形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凭证上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段及招标编号。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日16时00分前到招标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没有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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