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名称: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 二、招标编号:GHNY-2017-137 三、招标内容:甲醇合成催化剂采购(数量约74立方)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具有相关产品的生产制造经验三年或三年以上的。 4、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5、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经授权的合法经销商(投标人如为经销商的,投标文件中须另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专卖授权书或针对本项目的销售授权书)。 6、投标人须提供同类物资近三年参加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企业相关资质(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产品相关认证或行政许可)原件及相关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原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