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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电业局东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督查工作车辆租用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委托,对乌海电业局东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督查工作车辆租用项目采用公开

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电业局委托,对乌海电业局东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督查工作车辆租用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投标单位。

一、本的概况 1、项目名称:乌海电业局东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督查工作车辆租用项目。 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资审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范围: 序号 名称 拦标价 (元/年) 1 乌海电业局东风220千伏输变电工程安全、质量督查工作车辆租用 65000 最终以招标方审计部门审定后价格为准结算(含税)。 5、服务要求: (1)、要求:车型:5座越野车;驱动:4驱;排量:2.5以上;使用年限:5年以内;行车公里数:35000公里以内;投标时提供车内仪表盘行驶数据,中标后使用时,车内仪表盘行驶数据与投标所报数据差距不得超过1000公里;投标车辆必须缴纳全险;使用车辆仅限于乌海牌照。 (2)、能够证明租赁车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在道路上行驶的有关证件,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保险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等。 (3)、中标后签合同,合同期为1年。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2)具有年检合格的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车辆租赁服务营业执照,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具有与相同或类似的车辆租赁服务业绩; (5)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投标人必须携带由投标企业所在地或建设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投标单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6日-- 2017年11月13日(上午:08:30--12:00 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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