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山东石岛湾核电厂位于山东省威海市所辖荣成市,地处石岛管理区宁津所街道办事处东南海滨,东侧濒临黄海,北距荣成市约20km,西南距石岛管理区约14km,西北距威海市区约68km。
1.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服务范围为:为石核馨园小区内业主提供一日三餐、外卖供应等服务工作,可以在餐厅内设置商品展柜,主要是日用百货、水果、蔬菜、烟酒、饮料等日常用品,采用自负盈亏的模式经营。
石核馨园位于荣成市成山大道东段20号,市政府东侧,东至海晏街;南至成山大道;西至桑干河;北至西龙家村。小区内有17栋住宅楼,共1044户,该项目由荣成汇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小区内配套建设食堂一栋,总建筑面积为864平方米。石核馨园食堂使用面积约为700左右平方米,现场有四人餐桌30张,能同时满足120人就餐,
1.3服务期限
暂定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按两年服务期限招标,根据上一年度的履约情况,合同一年一签)。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通用条款
2.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3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无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申请人须提供以上要求的经审计的近三年的企业财务报表、银行或资信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律师事务所或相应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诉讼履约情况证明。招标人将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方式进行查询。
2.1.4 同一标段的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资格专项条款
2.2.1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经营范围必须包括餐饮或餐饮管理,持有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
2.2.2投标人没有发生违反招投标法的投标行为,没有业绩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资料等行为。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4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4招标文件费:1069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