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2018年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本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2018年基站市电引入施工项目,招标编号:AHTTZB170292,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阜阳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
1.1.1项目规模:2018年度阜阳市区及下辖4县1市新建各类基站高低压动力引入,预计施工基站(含部分改造站点)1229个,项目投资规模约¥3700万元(含税)。以上为预估规模,实际规模根据通信运营商建设需求为准。
1.1.2招标内容:高低压动力引入施工(包括架空、地埋、顶管、普通敷设方式)和市电引入电缆、变压器、电表、工程所需物料(包括杆路、地沟开挖、PVC管等)、接电(包括开户等)及一切协调、质保期内的维护等相关内容。
1.1.3★计划工期:转供电(7个自然日)、低压报装(15个自然日)、高压报装(45个自然日)。特殊项目(应急或可能存在干扰的项目)按照施工通知书要求工期执行。
1.1.4★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电力行业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的合格标准。
1.1.5项目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或实际采购金额或施工站点数量其中之一达到预估值。
1.1.6★保修期:工程终验合格后12个月,工程使用的设备和材料保修期限不低于行业标准及国家标准中最长期限,产品自有合格文件中的保修期限长于前述期限的,应当按该合格文件的内容执行。
1.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3 本项目划分为 六 个标段,具体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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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序号 |
施工区域 |
基站 (个) |
投资估算(万元) |
中标人数量(个) |
中标候选人数量(个) |
中标份额分配(依综合排名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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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 |
阜阳市 |
425 |
1271 |
10 |
12 |
12.5%:12%:11.5%:11%:10.5%:10%:9.5%:9%:7.5%:6.5% |
|
标段2 |
颍上县 |
223 |
667 |
6 |
8 |
22%:20%:18%:15%:1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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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 |
阜南县 |
138 |
419 |
4 |
6 |
28%:26%: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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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 |
临泉县 |
144 |
437 |
4 |
6 |
28%:26%:2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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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 |
太和县 |
189 |
568 |
5 |
7 |
25%:23%:21%:17%:14% |
|
标段6 |
界首市 |
110 |
338 |
3 |
4 |
36%:33%: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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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29 |
3700 |
32 |
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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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2 个。
1.4 ★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注册资本应当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货币(按照中国银行在文件递交当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不能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应提供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
2.2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
2.2.1 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2.2 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配电工程《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以上资质。
2.3 投标人须具备自2016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的类似项目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如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相应的订单,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页、金额页、签章页、合同清单(如有),原件备查。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时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 本项目要求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以下要求:
2.4.1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2.4.2 须取得机电工程专业的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2.4.3 须为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完整的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半年度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2.4.4 承诺在投标及施工期间不得兼任其他在建工程,不得挂名。(按格式提供承诺书)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2.5.1能够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由审计机构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近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其成立的时间提交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短于一年的公司,如无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则需提交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和承诺书,承诺该财务报表数据真实可靠。(按格式提供承诺书)
2.5.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符合招标人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按格式提供承诺书)
2.6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按格式提供承诺书)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以上情形可通过“信用中国”(http://)或其他指定媒介查询,有限制期限的按规定期限执行,无限制期限的按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计算。
2.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9 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纸质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17年 11 月 7 日至 2017年 11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