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珞璜电厂2018年度聚合氯化铝单价采购
资金来源:已落实
项目地点:重庆市江津珞璜镇
1.2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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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药品名称 |
规格 |
包装规格 |
预计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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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聚合氯化铝 |
氧化铝(Al2O3)质量≥29% 盐基度40~90% 不容物的质量≤0.6% pH(10g/L水溶液): 3.5~5.0 |
每袋净重为25kg |
200吨 |
说明:
1、上表采购数量为年度暂估数量,最终供货量以电厂生产实际需求量为准。
2、供货时间: 根据电厂实际需求所确定的时间。
3、签订合同:中标人与电厂签订供货合同。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并能按招标内容提供合格货物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注册资金应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为生产商的,应具有: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饮用水卫生许可证;
(3)开具17%增值税发票资格。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提供(1)、(2)、(3)项资料应为其代理产品生产商资料,还应提供本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生产商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
同一种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报名。
2.2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所投标物资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的合同;
2.3具有GB/T19001或ISO9001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在有效期内;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5投标人未有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0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盖章扫描版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饮用水卫生许可证、生产商出具的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证书、业绩合同等报名资料扫描件,制作成一个WORD文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46元。
3.5.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