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能会理马店风电项目马店至三地送出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招标范围:
2.1踏勘工程现场,与建设单位座谈,收集资料:包括项目所在县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土地利用、水土流失、水土保持情况及有关区划、规划、送出工程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绿化设计,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水土保持专项设计、水保方案批复等。
2.2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2.3开展本工程建设期间的施工现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4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年报。
2.5组织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相关会议,所涉及的费用包括专家现场实地考察费、报告编制费、监测费、评审费(含会务费)、专家费、差旅费和乙方为实施本合同而可能向任何第三方支付的任何费用等,以及乙方的合理利润、税金、规费等全部费用。
2.6编制本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提供监测成果。
2.7参加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3) 近三年(2014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4)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7)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10)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12)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13) 专项资质:水土保持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4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编制到一个word里面);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2017年11月7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5日17:00止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登陆成功后
5.5.5 招标文件费:547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