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空中交通管理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进口机电设备及服务采购代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GFCC-A17-010。 二、: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进口机电设备及服务采购代理项目。 三、资金来源:民航发展基金。 四、简介: 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建设需要采购若干境外进口设备、仪表、材料、配件及服务。现拟对进口机电设备及服务采购代理商进行公开招标,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提供进口机电设备及服务采购代理项目服务,满足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建设的需要。 本项目招标范围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招标人采购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建设所需的进口设备、材料、配件及服务,并负责办理与采购相关的谈判、签订合同、获取批件、办理设备免税、购汇、付款、报关、商检、运输、验收、结算及索赔等事宜。 本项目根据服务范围分为两个标段: 一标段: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航管自动化、集成塔台系统及语音通信交换系统。根据采购计划、设备投资概算及进口代理服务费最高取费标准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约为234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导航、监视、VHF、KU相关系统。根据采购计划、设备投资概算及进口代理服务费最高取费标准分档计算,代理服务费约为211万元人民币。 每个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只能选取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后至成都天府国际机场空管工程通过国家最终审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对外贸易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持有海关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持有出入境检验检疫主管部门颁发的《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证明书》。 2、投标人近3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须具有单项金额为200万美元及以上的进口代理业务。(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上述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五年及以上从事进口机电设备及服务代理业务的经验(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合同复印件或加盖业主公章的证明材料),为本单位在册员工,且须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招标文件自2017 年 11 月 8 日至 2017年 11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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