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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二次风风量测量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7-11-07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委托, 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二次风风量测量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2017-11-07 

 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委托, 对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二次风风量测量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单位:

三、招标项目名称:1号炉二次风风量测量装置采购

四、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内容及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址

辽宁省丹东市

2.设计范围

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1号炉阵列式风量测量装置14套

3、招标内容:

招标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价格(元)    

CHDTDZ074/17-SB-0201    

1号炉二次风风量测量装置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800.00    

主要内容为1号炉阵列式风量测量装置14套及其安装附件,二次风采样装置的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后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资格后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满五年且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提供2014-2016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同时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等级证明或资信良好证明书。

4、投标人提供在2014-2016年没有骗取中标、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提供2014-2016年内律师事务所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供的书面证明)

5、投标人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投标人应具有国内火电厂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二次风采样装置整机设计及制造能力、供货能力,并提供不少于2个相关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的首页、供货范围、签字页原件的扫描件),要提供使用方联系人和办公电话。提供无关业绩或未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无效业绩) 。

6、本次采购所有标段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时间: 2017年 11月07日-2017年11月14日上述发布时间内,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注册联系人:陈琳

电话:15712812207    010-53310586

邮箱:3356669237@qq.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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