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其所需的三林镇临时特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活动,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三林镇临时特勤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采招2017-1199 3.项目内容:社会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巡逻、配合三林镇各部门的的辅助管理及维稳。(具体工作内容由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包件1服务区域:新春村 ;包件2服务区域:归泾村、久丰村;包件3服务区域:三林镇区域范围内(除新春村、归泾村、久丰村) ;采购预算:包件1:230万元人民币;包件2:210万元人民币;包件3:190万元人民币。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不得超过各包件对应的预算,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仅允许投一个包件。(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书) 4.采购预算:630万元人民币。 5.服务期限:包件1服务期限为40天,包件2服务期限为40天,包件3服务期限为33天。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政策: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具有省市级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4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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