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7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段主干管道购置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段主干管道购置工程项目。
1.2招标内容: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段主干管道购置工程项目,计划对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新建2孔0.9927公里,具体工程量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约27.76万元(不含税)。具体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3项目地点:吉林省德惠地区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联通集团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工程质量标准。
1.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
1.7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1名中标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7.76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地点的建设规划承建审批;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段主干管道购置工程项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名称: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段主干管道购置工程项目。
1.2招标内容:2017年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段主干管道购置工程项目,计划对德惠永青路(金街--五道街)新建2孔0.9927公里,具体工程量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约27.76万元(不含税)。具体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
1.3项目地点:吉林省德惠地区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工程质量:合格,满足国家、联通集团和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的工程质量标准。
1.6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工。
1.7中标原则: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1名中标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7.76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相关内容;
2.2投标人须提供建设地点的建设规划承建审批;
2.3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长春市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