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兰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兰交发【2017】4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工程概况
1、招标人:兰州市地方海事局
2、工程名称:兰州市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项目
3、工程地点:兰州市
4、招标内容:购置不锈钢油污收集器11套;30升油污收集桶60只;3立方米封闭式垃圾箱12个;30升垃圾箱208个;240升垃圾箱64个;5立方米油污转运车1台,5立方米污水转运车3台;100吨级垃圾回收转运船1艘;50吨级垃圾回收转运船1艘等。
5、资金来源:交通厅补助
6、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工程估算总投资729万元,本次招标预算价605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须具有三级Ⅲ类及以上钢制船舶制造资质;
3、投标人须是投标产品(转运车、船舶主辅机等)的生产企业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厂家授权(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的代理商;
4、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0月至今)应承担过类似环保项目的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6、投标人须到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装订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1 、 报 名 方 式 : 请 符 合 资 格 要 求 的 投 标 人 , 登 陆 进行报名, 并下载招标文件。
2、 报名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2017 年 11 月 11 日
3、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 年 11 月 7 日—2017 年 11 月 11 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11 月 27 日 14 时 30 分;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