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1-08
招标 编号:HNZB2017-11-02078/01
就华能丹东电厂2B循环水泵泵筒国产化改造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华能丹东电厂2B循环水泵运行中存在振动超标、上段泵筒出口三通焊口两侧频繁开裂,为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需对其进行修复改造。
2.招标范围:
2.1本标段招标范围为:
本工程包含华能丹东电厂2B循环水泵泵筒国产化改造所有工程,主要范围如下:
2.1.1设备解体、清扫(包括转动部件拆卸、外筒体及基础拆卸等)
2.1.2轴检测、矫直
2.1.3叶轮动平衡检测及调整
2.1.4上段外筒体修复
2.1.5中段外筒体修复
2.1.6下段外筒体修复(吸入喇叭管)
2.1.7导叶体修复
2.1.8设备部件运输
2.1.9设备回装、泵基础制作、调试
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及本工程技术规范书。
2.2工期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2投标人需为专业从事斜流泵生产、维修的企业或其经销商。
4.3投标人在近三年需有3台以上300MW及以上机组海水循环水泵(斜流泵)维修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11月08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2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