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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穿刺臂主力泡沫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9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受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 2017 年 11 月 08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

受 武汉天河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 2017 年 11 月 08日发布招标公告。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1.3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说明: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内容 2.1 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2.2 招标产品列表: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穿刺臂主力泡沫车 1台 300天 武汉天河机场或 指定项目现场 2.3简要技术规格: 主力泡沫消防车满载总质量应小于44000kg,采用柴油发动机,水罐容量≥11000升,泡沫液罐容量≥1500升,能从驾驶室内控制灭火设备及所要求的用于消防救援工作的附件。其设计应使该车既能够利用消防栓,也能利用其自身储罐进行灭火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或业绩: (1) 投标设备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 投标设备必须具备CNCA-02-023:2002/A1机动车辆类(汽车消防车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即已经通过中国3C强制性认证并取得最新国家标准GB7956.1-2014和GA39-2016下的CCC证书和报告,要求提供原件在开标现场待查。 (3) 投标设备制造商应具有设计、制造主力泡沫消防车(符合NFPA和ICAO相应标准的主力泡沫消防车,且水罐容量≥11000升) (4) 所投标的主力泡沫消防车必须是该品牌原产地的产品。 (5) 所投标主力泡沫消防车的制造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应有常驻的代表机构,并配有专职的、具有主力泡沫消防车维修资格五年以上的技术服务工程师。 (6) 所投标主力泡沫消防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有维修机构及配件供应网点。 (8) 投标方如为代理商,应有该项目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同品牌同型号的货物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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