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丹东电厂(2×350MW)拟向丹东港等企业进行外供工业蒸汽,根据供汽设计方案,需进行供汽管网安装工程建设。
2.招标范围:
2.1本标段招标范围为:丹东电厂向丹东港等企业进行外供工业蒸汽管网安装工程。
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有管道、管件、阀门、支吊架组对、焊接安装等;本工程范围内的热控系统设备、电缆安装敷设;本工程范围内的防腐、保温外护板等及本标段内零星项目墙体开洞和楼板开洞等项目。
具体范围及工程量详见:本工程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报价明细表及本工程技术规范书。
2.2工期要求: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年检合格。
4.2投标人具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4.3近三年具有火电厂300MW及以上机组至少3项类似本工程改造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签字页扫描件),提供的上述所有业绩不接受分包项目业绩。
4.4具有完善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及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5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4.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7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8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1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2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08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2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三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及业绩合同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