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1工程概况:本项目拟新建两台9F级燃气热电联产机组,单台设计标准容量48万千瓦。报告应包含: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分析评价等内容,报告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山东省发改委相关的评审要求。
1.2招标范围:烟台电厂2×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工程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编制的全部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2.1项目建设方案的节能分析和比选、项目能源消费量、能源消费结构、能源效率等方面分析;对所在地完成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目标、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目标的影响分析评价等内容,报告内容及深度应符合山东省发改委相关的评审要求。
1.2.2如期向招标人交付节能评估报告编制成果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并对成果的质量负责。
1.2.3负责协助招标人组织专家对节能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1.2.4负责向招标人及有关部门汇节能评估报告送审稿,配合招标人完成报批审查工作并取得相关批复。
1.2.5配合招标人评标、参加招标人组织的相关专题论证会,配合项目后评估。
1.2.6参加烟台市、山东省发改部门对报告的审查,并按审查意见进行报告修改和补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2.1.4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6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7 未有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和山东公司的不良记录。
2.1.8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2.1.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10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2.1.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其他名义投标。
2.2投标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具有工程咨询甲级及以上资质。
2.2.2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电力类似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影印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5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9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3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 质证书扫描件、业绩表及证明材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3.5招标文件费:1061元(人民币) /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