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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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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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2018年度石灰石与熟石灰粉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2、 项目概况:
河源电厂总装机容量为1200MW(一期2×600MW),并预留有2000MW(二期2×1000MW)的扩建规模。#1、#2机组分别于2008年12月31日和2009年8月14日投产发电。锅炉、汽机和发电机三大主机全部采用哈尔滨电站设备集团公司的产品。为了响应国家节能减排号召,河源一期#2、#1燃煤机组分别于2015年底、2016年底完成烟气超低排放改造,使机组烟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的排放标准。
河源电厂烟气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一炉一塔脱硫装置,烟气100%进行脱硫处理,脱硫剂为石灰石。本脱硫工程2台机组公用一套石灰石接收系统。厂内不设石灰石中转贮存库。粒径≤20mm的石灰石颗粒由自卸卡车(要求载重≤30t),经电厂地磅过秤后,卸入钢制卸料斗(出口带棒销阀),经振动给料机、溜槽、斗式提升机、仓顶皮带输送机等设备输送到石灰石仓内。卸料斗容积为17m3。石灰石接受系统按每天6小时工作制,出力按照60t/h设计。
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4、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5、 投标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及境外企业在国内的合法机构,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2 投标人201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需具有至少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须满足下述所有要求:
Ø 脱硫石灰石(石灰石粉)供货业绩;
Ø 单个用户年石灰石(石灰石粉)供应量达2万吨及以上;
Ø 用户评价良好。
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下述文件):
Ø 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合同需清晰体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及年供货量等;
Ø 提供用户使用评价的复印件,评价材料需对实际年供货量进行说明(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3 投标人应具有稳定可靠地、符合脱硫要求的石灰石矿源(证明文件:提供矿源名称、地址与可开采量情况;提供矿源典型石灰石品质;提供矿源所有权、开采权等证明文件;对于合作的,提供合作协议)。
5.4 投标人应具有出力不低于20t/h、粒径小于20mm的石灰石破碎加工生产线(证明文件: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图、设备规格型号、设备生产厂家、生产线建设时间与生产线实地照片)。
5.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能合和电力(河源)有限公司2018年度石灰石与熟石灰粉采购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8.1 获取时间:2017年11月8日至2017年11月20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8.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8.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人民币捌佰整),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