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郑州市惠济区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郑州市惠济区艺术小学景观提升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质、有良好商业信誉的单位参加本次谈判活动。
一、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艺术小学景观提升工程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不含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目前无在建工程(供应商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证明),在投标企业办理的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中心出具近三个月);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3日至2017年11月15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 节假日除外);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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