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供应商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项目经理*专业);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6、磋商供应商是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空气源热泵机组)制造商的证明;若磋商供应商不是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所投主要产品(空气源热泵机组)的合法授权证明,7、社保经办机构颁发的社会保险登记证书原件或开具的社保缴纳证明,8、上一年度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投标人出具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
磋商供应商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磋商供应商须携带U盘,报名现场发售电子磋商文件,不再单独发送),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磋商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采购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磋商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磋商将被拒绝,磋商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月*日9*-**,**-**(节假日除外)磋商文件发售地*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直接购买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套,售后不退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磋商时间*年*月*日**磋商地*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