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高空作业车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项目地点: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施工现场。
2.招标范围
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主要规格参数、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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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
主要规格要求 |
数量(辆)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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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车及其附属设备 |
工作斗额定载荷≥200kg 工作斗尺寸(长×宽×高)≥1.25×0.70×1.10m 最大作业高度不小于23 m 工作斗最大作业高度时作业幅度≥3.0m 工作斗最大作业幅度时作业高度≥12.5m (明细详见技术规格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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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项目施工现场 |
90日(日历日) |
2.1本次招标货物用于华能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维修使用,可满足防风网高杆灯维护、摄像头安装、外墙清洗等使用。
2.2招标范围:全部高空作业车的主要设备、附属设备的设计、供货、现场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
2.3投标人特别注意事项:
合同形式:设备采购合同。
交货期:90日(日历日)
2.4合同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原厂生产商或者是原厂生产商就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代理经销商;
3.3机动车需具有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2个国内与投标产品同类型高空作业车供货业绩,需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扫描件。(时间以业绩合同或交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所明确的内容为准)。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3.7根据七部委第27号令第三十二条规定,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4.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17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4.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4.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3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4.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5.5招标文件费:551元/标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