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十一层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项目名称: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公楼二十一层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招标内容:见本公告第二条。
对下列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本次招标标段情况
序号 |
项目单位 |
招标编号 |
标段名称 |
数量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01 |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
CPCEC/ZC-ZB-CW-2017-02 |
办公楼二十一层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 |
1项 |
1 采购西直门办公楼二十一层视频会议室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所需的软、硬件产品,主要包括LED大屏幕、智能控制系统、辅助系统以及配套软件产品及服务。提供办公楼二十一层LED大屏幕显示系统建设项目的整体设计、会议设备整合优化及实施服务,包括本项目所采购及利旧改造的全部软、硬件产品的安装调试、系统集成。LED大屏幕具有视频会议分屏功能、多媒体播放功能。 2 服务内容包括会议系统设备及辅材辅料的采购、运输和安装调试,与LED大屏配套的控制系统、会议系统的深化设计与实施,系统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工作。 LED显示屏品牌主要为:利亚德、洲明、彩易达、联建光电、迈锐光电、锐拓光电等(需提供管芯产地证明)。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数量和参数,具体参数、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能力要求:投标人应是专业从事显示屏研发、生产、销售安装的服务机构,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长期稳定的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具有设计、制造或供应招标标的能力和相应资质要求;具有完成招标项目需具备的专业技术、资金、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管理能力、业绩经验等。在施工、安装、调试和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质量问题或对曾发生的问题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代理商投标应取得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及三年原厂质保服务承诺函,要取得原厂商一级代理资质,所用线材必须为国内一线品牌。
3投标人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备中国质量检测协会颁发的稳定合格产品、质量领军企业、信用先进企业、质量诚信示范企业系列证书。
4 项目经理:投标人拟选派参与本项目实施服务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同类项目的项目经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资质。
5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截标日前3个自然年内,必须具有4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的已完成的同类工程业绩。(需提供与项目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等证明文件)。
6 其他要求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近3年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存在两次及以上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或近1年内在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无重大安全责任声明函。)
3)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内至少两年盈利(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经过审计的主要财务报表和银行资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声明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同一货物/产品(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作无效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及购买
(一)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年11月14日至 2017年11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二)招标文件价格
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招标文件价格详见《招标标段情况一览表》。招标文件自愿购买,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三)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在线发售,不接受来人现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