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招标采购内容
2.1、货物名称及数量:锎-252中子源1枚
锎-252中子源用于中核包头核燃料元件股份有限公司AP1000燃料元件生产线有源伽马扫描设备的激发源,其主要功能是,利用锎-252中子源放出的中子,经慢化后,对燃料棒中的U-235诱发裂变,从而使U-235放出的伽马射线增强十几倍。主要技术指标:
*1) 中子通量:>1.4×109n/s
*2) 活度:≥11.1GBq
*3) 质量:600μg
*4) 直径及高度:Φ7×25mm;
*5) 活性区尺寸:Φ3.4×12mm
*2.3、交货期:2018年8月31日前完成源的供货、倒装、调试。
2.4、交货地点:中核包头核燃料元件股份有限公司现场
详细供货要求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出具投标产品制造商同意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
3.4、投标人应具备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应包括销售IV放射源),承诺配合招标人完成放射源的相关备案/审批手续,并承诺签署放射源回收协议。
3.5、投标人具有至少一项近年来(2014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发出或签订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后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完成注册和报名。完成注册和报名后,请于 2017年11月14日至2017年11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或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送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如为投标产品代理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长期代理证明或同意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3具有至少一项近年来(2014年至今)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发出或签订时间在2014年1月1日后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等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辐射安全许可证(种类和范围至少应包括销售IV放射源),承诺配合招标人完成放射源的相关备案/审批手续,并承诺签署放射源回收协议。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