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0〕168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0〕1881号),《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调整初步设计有关专业原则及总概算的批复》(铁总办函〔2013〕743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连云港、赣榆、响水、阜宁东、滨海县、射阳站站房修改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6]2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江苏省资本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苏北铁路有限公司。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连云港等6座站房及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电力设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包括赣榆北站(含)至盐城北站(含)正线234.03公里,赣榆北站至赣榆港区支线6.15公里,云台山站至徐圩港区支线34.3公里以及包庄联络线、改建磷矿(电厂)专用线、盐城北新长线下行疏解线等相关工程。全线设置12个车站,其中新建赣榆北、赣榆、海州、董集、杨集、田楼、响水、滨海县、阜宁东、射阳站,改扩建既有连云港、盐城北站。
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赣榆北经连云港至盐城北)铁路等级为国铁Ⅰ级;正线数目:双线;设计区段速度:20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35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牵引质量:5000吨;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和谐系列;闭塞类型:综合调度集中。
新建赣榆北至赣榆港区支线、云台山至徐圩港区支线铁路等级为国铁Ⅱ级;正线数目:单线;设计区段速度:120公里/小时;限制坡度:6‰;最小曲线半径:800米;到发线有效长度:1050米;牵引质量:5000吨;牵引种类:电力;闭塞类型:半自动闭塞。
主要工程数量包括正线特大、大、中桥72座,150.26km,支线、联络线等有单线特大、大、中桥23座,29.916km;正线路基总长度83.77km、相关工程路基总长度40.2km;单线隧道1座,4.615km;正线铺轨534km、站线铺轨71km、铺道岔319组;生产生活房屋53776m2及四电工程等。
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于2013年12月开工,2018年6月30日竣工。
2.2招标内容:新建连云港至盐城铁路连云港等6座站房及相关工程第二批建管甲供物资(电力设备)招标(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投标项目符合其经营范围,并具有投标物资的生产、供应经验。
(2)许可认证: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4年1月1日以来在时速200km/h以上新建铁路建设项目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的彩色复印件),以及路局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管理单位(供电段)出具的2014年1月1日以来供货并投入运营使用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彩色复印件)。
(6)质量保证能力:投标设备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铁路总公司(含原铁道部适行)现行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文件要求,并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7)履约信用:投标人不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处罚期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为投标物资的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
3.2各包件其他专项资格条件
(1)变压器包件(01WZ包件)、高压环网柜(02WZ包件):
① 注册资金不少于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
②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2014年以来同类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2)电力电缆包件(03WZ包件):
① 注册资金不少于1亿元人民币;
② 投标物资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③ 投标物资须具有2014年以来通过CAL或CNAS认证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最高电压和同类铠装、防护形式、同种导体材质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20日至2017年11月24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凭证及《开票信息表》。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采用银行汇款方式,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售后不退。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招标文件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必须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根据国家税务相关规定,本次招标标书款发票的开具须投标人提供开票信息,投标人需填写《开票信息表》(详见附件2))。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13日上午08:30时至9:30时。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详见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