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应急能力建设评估服务项目。
1.2招标范围
对华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蒙东分公司管理的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扎赉特旗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个项目公司所辖风电场、光伏电站、项目部,按照国能综安全﹝2016﹞542文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深入开展电力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的通知》要求,依据《发电企业应急能力建设评估规范》,通过静态评估和动态评估,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对上述3个项目公司所辖风电场、光伏电站、项目部开展应急能力建设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其中,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包括5个风电场(总容量102.315万kW)、华能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包括1个风电场和1个项目部(总容量35万kW)、华能扎赉特旗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包括1个风电场和1个光伏电站(总容量22.8万kW)。按华能通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华能赤峰新能源有限公司、华能扎赉特旗太阳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3个项目公司出具评估报告,并确保国家能源局东北监管局备案。
1.3工期
以实际签约时间为准,且满足: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人员到达现场;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项目全部完工。
服务期为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范围内事务全部完成,并通过委托人确认。
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2.1.3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该标段内容)
2.1.4 近三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投标人有丰富的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2.1.5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2.1.6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1.7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1.8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9 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和新能源公司的不良记录。
2.1.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1.1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12 本项目工程不允许分包。
2.1.12 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2.1.13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1.14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日内提供本单位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本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交查询结果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2.1.15投标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五险一金相关材料证明。
2.2资格专项条款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安全评价服务等内容。
2.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7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资质证书、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0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