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上安电厂液氨采购项目。
项目地点:河北省石家庄井陉县上安镇华能上安电厂
三、招标内容
3.1招标内容: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供货数量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并以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具体内容见下表:
包号 |
招标编号 |
使用单位 |
计划采购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标段 |
HNZB2017-11-05057 |
上安电厂 |
11000 |
吨 |
|
3.2具体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四、合同期限
上安电厂采购合同期限为:2018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
5.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5.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危险化学品)或委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第三方出具的协议等其他证明文件,可申报参加本次投标;
5.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除上述资料资质文件外还需提供液氨生产商授权文件;
5.4本次投标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商;
5.5投标人至少提供2个近3年(2014年1月1日至今,已签订合同时间为准的完工业绩)内30万及以上机组电厂的液氨销售业绩证明(提供液氨供货合同复印件证明);
5.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仅允许运输分包;
5.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9同一种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六、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合格制。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7.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0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代理商提供)等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7.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7.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1月14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4日17:00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超出购买时间不予发售)
7.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7.5.5招标文件费:1056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