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大连湾街883号华能大连电厂厂区。
1.2工程规模:大连电厂4×350MW发电机组,自2017年12月15日——2018年12月15日期间化学水处理作业预计年度使用盐酸数量1200000KG。
1.3计划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按通知要求。
2.招标范围:
2.1采购盐酸标准:符合国标GB320-2006
|
项 目 |
优等品 |
|
总酸度(以HCl计)的质量分数 ≧ |
31.0 |
|
铁(以Fe计)的质量分数 ≦ |
0.002 |
|
灼烧残渣的质量分数 ≦ |
0.05 |
|
游离氯(Cl计)的质量分数 ≦ |
0.004 |
|
砷的质量分数 ≦ |
0.0001 |
|
硫酸盐(以SO4²计)的质量分数 ≦ |
0.005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投标人需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报告(有效期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三类人员安全员证。
4.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内类似销售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投标人需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相关运输协议,并提供至少两辆运输车辆信息,包括机动车辆行驶证以及驾驶员驾驶证 ;必须提供盐酸的加工工艺。
4.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7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10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4.11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2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 11 月 15日9:00起至2017年11月 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5.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5.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5.5.5招标文件费:1026元/套。
备注:招标公告查询以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为准!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