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电厂进口给水泵瓦座总成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 编号:HNZB2017-11-02100/01
受华能大连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大连电厂进口给水泵瓦座总成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华能大连电厂给水泵是由Flowserve生产的6×14CSB-4型垂直分段式多级离心泵。每台机组各两台。机组正常运行时两台汽泵全部投入运行。该泵为双层壳体的高压离心泵,由一个圆形的外壳筒体和一套完整的转子组成。完整转子由圆形隔板、导叶、叶轮及轴组成。泵的出口侧设有平衡装置,除两端装有机械密封、轴瓦外,出口端侧还设有推力瓦装置。
交货期:合同签订日起30天,在华能大连电厂施工现场验收交货。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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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描述 |
部件号 |
数量 |
单位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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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瓦座总成\QBRKZC002 |
62724216 |
1 |
件 |
Flowserve、IDP、BW&IP同等进口品牌或以上 |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的进口产品生产商或经销商(需提供授权经销证明文件)。
4.2投标人在供货时需提供原产地证明文件及进口物品报关单明细。
4.3投标人需具有至少三个近五年300MW火力发电厂及以上级别的进口给水泵备件直接供货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项目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4.9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10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1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7年 11 月15 日9:00起至2017年 11 月 21 日17:0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