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号、2号机组脱硫、脱硝、烟囱CEMS系统(合计9套)、氨逃逸(2套)、电除尘粉尘仪(4套)、磨煤机一氧化碳监测装置(10套)设备及其附属的生产设施的日常巡检、维修保养,消缺处理,易损件更换,事故抢修、D级检修、烟气CEMS的校准和校验,各类满足环保要求台账的建立、配合环保及其它上级部门的检查,东大门环保参数公示,为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创造条件的设备和系统的整治和整改项目,第三方施工监护及配合等工作,维护范围内所有设备及设备基础的保洁工作,配合自治区环保厅、巴州环保局等单位的现场检查和测试,确保测试合格。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2.3具有火电厂2个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含范围和签字盖章页)。
2.4在专业技术、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服务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 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业绩合同等材料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521元/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