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原五二三厂厂区。
1.2工程规模:新建3.5万吨级煤炭接卸泊位1个、进港航道疏浚其相应的配套设施。
1.3计划工期:本标工程的工期要求为30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17年12月10日,具体日期由招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决定。
2.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见技术规范书。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4.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4.3、近五年(201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5万吨级及以上的码头设计业绩,且具有至少3个5万吨级及以上的码头施工图审查工作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4.6、未有国家工商总局《全国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示的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且未有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单位的不良记录。
4.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4.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4.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最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5.4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7年11月16日9:00起至2017年11月21日17:00止,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申请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6.出售招标文件的方式
6.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申请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6.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6.5招标文件费:人民币1026元/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