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泗阳县淮海东路街头绿地景观绿化工程已经泗阳县发改局批准建设【泗发改核(2017)33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泗阳县淮海东路街头绿地景观绿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淮海东路(巢湖路至洪泽湖大道路段)。 1.2 工程规模: 立项规模:保留原有大乔木,进行绿化改造,改造面积约30000平方米,包括:透水砼园路铺设约1000米,木结构廊架150米,座椅30只,小型广场地面铺设,部分苗木移植,花灌苗木种植,其他便民设施等,以及地形整理、土方、支架等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380 万元。 1.3 工 期:45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12—2018.1 1.4 质量要求: 质量:合格;管养等级:Ⅱ级。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绿化部分苗木成活率在95%以上,且对死亡苗木及时进行补植,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二年,绿化部分对死亡苗木进行再次补植,成活率必须达100%,并经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合格后且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1)本次招标范围:绿化栽植及养护、陶土砖园路、透水砼园路、花拱门、花架、清水混凝土矮墙、给排水等; (2)工程预算价:3470108.1元元,工程发包价:3153097.29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涵盖园林绿化经营范围,且营业执照有效的独立法人;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3企业类似业绩: 2014年11月1日以来企业完成过合同价不低于270万元绿化工程或景观绿化工程,投标人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需经招标监管单位备案,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4.4其他条件: 4.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4.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4.4.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4.5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单位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或者以投标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为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官方网址及登录查询信息; 4.4.6企业应具有经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且分值不低于65分(原泗阳县信用办审核备案的信用报告在有效期内仍有效);友情提醒:自2017年9月4日起,全市第三方信用评价审核工作移交给信用服务行业协会负责,经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价报告具有原同等效力; 4.4.7企业法人代表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记录;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 08:30至2017年11月22日 17:3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