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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左旗敖包山南北坡及通古淖尔路南侧绿化景观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项目已由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左发改发[2017]492号文件批准建设,经阿左发改发[2017]593号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阿拉

本项目已由阿拉善左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左发改发[2017]492号文件批准建设,经阿左发改发[2017]593号批准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阿拉善左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 2、工程规模:绿化范围为主要包括敖包山(南山)南、北坡及通古淖尔路南侧进行绿化,绿化面积37公顷,建设内容包括绿地整理、回填地形种植土、种植土更换、灌溉管网敷设、苗木种植及3年养护(包括新工种植一年养护,后期两年养护)。 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 4、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月15日,总工期31日历天,养护期三年,工程质量符合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施工标段。 6、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 7、项目总投资:2856.24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具有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类的经营范围,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取得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投标人中标后,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押证施工,待工程竣工后再予返还。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及《关于在阿拉善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阿纪字〔2013〕17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阿拉善盟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检察-院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经检察-院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注:公司成立不足10年,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 4、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6年实施的同类项目业绩一项。(注:同类项目是指在西北地区完成类似绿化工程) 5、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状态。包括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审计报告中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年限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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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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