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莲花县高洲乡上塘村小背村下湾村退出贫困村农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莲花县高洲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莲花县涉农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莲花县高洲乡上塘村、小背村、下湾村。 2.2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标招标金额约372万元; 2.3计划工期:约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02月13日。 2.4招标范围:建设工程、管道设备及安装工程等。 2.5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施工标。 2.6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外省二级)(含临时)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出席开标会,且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并在开标现场递交原件核查,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联系人:李 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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