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六局集团衡阳滨江新区工程森林公园自购物资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YGSHYSLGY-DL-2017-357 1. 招标条件 本为衡阳滨江新区工程森林公园(以下简称“森林公园”)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衡阳市珠晖山地森林公园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发改服务【2013】0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衡阳市滨江新区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单位为中铁交通投资集团,目前建设资金已到位。本项目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613号令);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第27号令);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衡阳滨江新区项目工程位于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茶山坳镇藕塘村、和平乡五四村。为衡阳市政府与中国中铁共同投资开发的BT项目,项目总投资规模约55亿元,其中建安投资约47亿元,前期费投资约8亿元(征拆)。我单位承建的滨江新区项目工程,总造价9.25亿元,包含湘江东路、新城路、沿江风光带、珠晖山地森林公园,简称“两路一带一园”,建设工期:36个月;目前湘江东路、新城路工程及沿江风光带部分工程已基本完工。 本次招标物资主要用于珠晖山地森林公园工程,主要工程数量:珠晖公园初步设计中园区内路网布设为一级园路、二级园路及3座景观桥。其中一级园路4条Y1、Y2、Y3、Y4路,设计总长5720米;一级园路与公园外围城市干道连接道路4条Y1Z1、Y1Z2、Y2Z1、Y3Z1路,设计总长720.83米。二级园路10条E1、E2、E3、E4、E5、E6、E7、E8、E9、E10路(作用为连同各景点、建筑,通行轻型车辆园路)设计总长7266.92米。景观桥设计3座,设计总长353.4米。 2.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见附表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资格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所列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方式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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