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能南部1×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厂外取水工程施工承包招标公告
2017-11-15
招标编号:NBFD-2017-WZ-ZB05
1.概述
就国能南部1×30MW生物质发电工程厂外取水工程施工承包招标采购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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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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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外取水工程施工承包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服务类: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相应的能力,并在人员、设施设备、资金、资格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付等承担的能力。
(1)必须具有完成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完成过与相类似的同等或以上技术要求的项目。
(3)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4)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6)提供的同类服务未因该服务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投标人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后续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满足如下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需求及投标人专用资质要求”
附件1 招标需求及投标人专用资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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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描述 |
需求时间 |
专用资质要求 |
最高限价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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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外取水工程施工承包 |
本厂外取水工程为国能南部生物质发电工程1×30MW汽轮发电机组生产运营用水主用水源,位于南部县定水镇西河坝村西河左岸,周家井电站库区内,距离厂区约2.4公里。(范围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和工程量清单) |
工期为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
1.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近3年(2014年10月至今)具有类似本的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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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5日11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5:30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