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再次)
一、招标条件 (代理机构)受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委托,对寺家庄煤矿选煤厂扩能改造EPC总承包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寺家庄煤矿选煤厂扩能改造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山西 晋中 昔阳 建设工地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编号:JSG2017-19-15-717 三、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寺家庄煤矿选煤厂扩能改造EPC总承包 工 期: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主要技术要求:2018年寺家庄选煤厂产品煤要求550万吨/年,投标方对选煤厂生产系统设备进行能力核算,不满足处理能力要求的定型设备进行更换、不满足运输能力要求的带式输送机进行提速或更换驱动、不满足通过能力的溜槽进行重新设计,对现有集控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改造部分涉及设备、土建、电气、除尘等环节。 根据阳煤集团发展规划要求,2018年寺家庄选煤厂产品煤要求550万吨/年,2020年产品煤产量达到750万吨/a,二者相距仅三年时间,相隔时间较短,改造应尽可能考虑后续升级的可能性,某些设备应一次改造到位,避免二次改造再次影响生产系统,本次准备车间251配煤刮板输送机、二段原煤分级筛及二段原煤分级筛筛下涉及到改造的运输设备,均按照产品煤产量达到750万吨/a的要求改造。 招标范围:寺家庄煤矿选煤厂扩能改造工程设计、设备购置、施工、验收等,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当具备承担本、完整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记录。 4.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资金及财务状况。 4.3投标人须具备煤炭行业(选煤厂)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4.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5具备承担的能力,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5.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3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技术负责人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份)。 5.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红章原件) 5.5近三年(2014年至2017年)以来3.0mt/a规模及以上选煤厂施工采购总承包业绩不少于2项(合同复印件及运行报告) 5.6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证明材料。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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