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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性评价项目竞争性谈判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16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作者:dlztb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性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性评价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公告如下:

一、 本次招标具体内容: 对内蒙古国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输变电运检处、国合220kV开闭站、220kV国奥I、II线、35kV国合线、巴音杭盖110kV变电站916开闭站线开展安全性评价服务。 注:具体要求以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二、项目建设地点:内蒙古 三、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内,具有相关部门核发的安全性评价甲级资质; (2)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3)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法人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2017年11月22日 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接受) 3、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单位,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一份来我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办理相关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企业资质证书; (6)提供近三年内(2014年9月-2017年9月)安全性评价项目业绩。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 注: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B、上述要求是对投标单位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C、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成交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

联系人:李 杨(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邮 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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